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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对进口货物实施《课税价格申报资料批量提交制度》
发布时间:2025-10-17 文章来源:北京市贸促会
一、主要内容
2025年9月1日起,韩国关税厅正式实施《课税价格申报资料批量提交制度》,确保获取必需课税资料、尽早确认和修正申报错误,减轻企业提交不必要课税资料的负担。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适用于上一年度关税、增值税等纳税实绩达5亿韩元以上的企业;诚信企业、小规模企业和参与韩国关税厅纳税合作计划的企业,包括进出口安全管理优秀企业(AEO)、特殊关系人间交易物品课税价格事前审核制度(ACVA)参与企业等,无需提交相关征税资料。
(2)提交资料范围涵盖权利使用费、生产支持、手续费、运费和保险费以及其他运输相关费用、容器和包装费用、事后归属收益、间接支付金额、特殊关系人交易等8个领域。对于运费、保险费和其他运输相关费用,若向同一销售者以相同条件重复交易物品,无论运费项目及条件是否变动,企业每年仅需在首次交易时提交1次资料。若企业在通关阶段因特殊情况导致征税资料准备延迟,可申请延迟提交,允许在30天内补交资料。
二、相关背景
韩国关税厅提供《课税价格申报资料批量提交制度》英文版本的指南文件,便于跨国企业总部等出口商理解制度;计划进行系统改进,使申报代理人查询确认客户企业是否属于资料提交对象。
三、中国企业应关注的重点
出口韩国市场的企业重点关注此信息,明确自身是否适用《课税价格申报资料批量提交制度》,熟悉资料申报要求和流程,确保数据准确性;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参与韩国关税厅纳税合作计划,享受相关便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