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4月30日起,中国贸促会贸易推广交流中心及全国经授权的ATA单证册签证机构可受理前往秘鲁的出境ATA单证册办理申请,以及由秘鲁担保机构签发的进境ATA单证册翻译录入申请。
一、秘鲁使用ATA单证册制度的范围
秘鲁加入《货物暂准进口公约》(即1990年6月26日通过的“伊斯坦布尔公约”)及其附约A(即《关于暂准免税进口单证的附约》)、附约B1(即《关于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供陈列或使用的货物的附约》)、附约B2(即《关于专业设备的附约》)。综上,秘鲁海关将接受展览会交易会及专业设备用途的进境ATA单证册。
二、其他实施细则
接受邮运的ATA单证册;
接受过境的ATA单证册;
接受续签的ATA单证册;
征收调整费,金额暂未确定;
ATA单证册需要用英语或西班牙语填制,否则秘鲁海关有权要求持证人提供翻译件;
持证人务必正确申报货物货值,否则有可能被秘鲁海关拒绝入境;
秘鲁各海关办公室均可受理ATA单证册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