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麦颁布了一项关于特定一次性塑料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的新法令。
该法令草案规定了生产者义务,要求销售某些一次性塑料产品的生产者或其代表在生产者登记册上登记,详见草案第3至9条。
草案还规定了生产商有义务向负责生产者登记册的组织即丹麦生产者责任组织(Danish Producer Responsibility)报告已销售的一次性塑料产品的数量和类别,详见草案第10条,并支付注册费用,详见草案第12条。
此外,草案还规定生产者有义务按产品类别向环保局支付费用,用于市政和州政府清理和收集一次性塑料产品产生的废弃物,详见草案第13条。
同时,该法令还涉及生产者的自我监管、环保局与丹麦生产者责任组织的行政合作以及文件存储等方面的规定,并规定了监督、投诉和处罚措施。
该法令的目的是为在丹麦销售的某些一次性塑料产品引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草案是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19年6月5日发布的关于减少某些塑料产品对环境影响的指令(EU)2019/904第8条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