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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实施防止番茄褐色皱果病毒传入和扩散的新措施

发布时间:2023-11-16   文章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2023年9月1日,欧盟开始实施(EU)2023/1032号实施条例“防止番茄褐色皱果病毒(Tomato brown rugose fruit virus ,ToBRFV)传入欧盟并在欧盟境内扩散的措施”,适用时间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此前欧盟委员会于2020年发布的(EU)2020/1191号实施条例“防止番茄褐色皱果病毒(ToBRFV)传入欧盟并在欧盟境内扩散的措施”已于2023年8月31日废止。

(EU)2023/1032号实施条例中对于自第三国引进番茄(Solanum lycopersicum)及其杂交种、辣椒属(Capsicum spp.)的种植用植株和种子的植物检疫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特定种植用植物引入欧盟

1. 特定种植用植物指用于种植的番茄(S. lycopersicum)及其杂交种和辣椒属(Capsicum)的植物。原产于第三国的特定种植用植物,除了属于已知对ToBRFV具有抗性的品种外,只有在附有植物检疫证书的情况下才能引入欧盟,在证书“附加声明”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官方声明说明特定种植用植物源自符合(EU)2023/1032第10条(特定种子引进欧盟)要求的种子;

(b)官方声明说明特定种植用植物是在原产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注册和监督的生产基地生产,并且根据在适当时间为检测该有害生物进行的官方检查、取样和检测,已知该植物不带有ToBRFV;

(c)注册生产基地的名称。

2. 原产于第三国的已知对ToBRFV具有抗性的特定种植用植物品种,只有在附有植物检疫证书的情况下才能引入欧盟,并在证书“附加声明”中确认该抗性。

二、关于特定种子引入欧盟

1. 特定种子是指番茄(S. lycopersicum)及其杂交种和辣椒属(Capsicum)植物的种子。原产于第三国的特定种子,除属于已知对ToBRFV具有抗性的品种外,只有在附有植物检疫证书的情况下才能引入联盟,在证书“附加声明”中应包含以下所有内容:

(a)说明下列所有条件均已得到满足。

(i)有关特定种子的母株是根据在适当时间进行官方检查确认未发生ToBRFV的生产基地生产的;(ii)如果一个特定种子批次来源于30个以上母株,该特定种子批次在加工前已经过(EU)2023/1032附件中要求的官方抽样和检测,未发现ToBRFV;(iii)如果一个特定种子批次来自少于或等于30个母株,已对特定种子或这些特定种子的每个母株进行了(EU)2023/1032附件中要求的抽样和检测,特定的种子或母株不带有ToBRFV;

(b)确保母株生产地的可追溯性信息。

2. 原产于第三国的已知对ToBRFV具有抗性的特定品种种子,只有在附有植物检疫证书的情况下才能引入欧盟,并在证书“附加声明”中确认该抗性。

3.  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收获的特定种子,在引入欧盟之前已被认定符合(EU)2020/1191号实施条例的要求,可被引入欧盟境内,在所附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中应当声明:“这些种子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收获,已被认定符合(EU) 2020/1191号实施条例”。

提醒相关出口企业,关注和了解欧盟对进口番茄、辣椒种子和种植用植株针对番茄褐色皱果病毒的最新检疫要求,出口欧盟的相关种子和植株需随附符合要求的植物检疫证书,以免贸易受阻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