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摩擦 |
当前位置:首页>贸易摩擦 |
欧盟进一步简化合并条例下申报程序及申报表
发布时间:2023-05-15 文章来源:高伟绅律师事务所
欧盟委员会(“欧委会”)针对何种交易符合《欧盟合并条例》项下的简易申报程序制定了新的规则,并修改了申报表。上述改革将自2023年9月1日起生效,这将扩大(尽管幅度有限)可以受益于简易程序的交易范围。改革还将有助于缩短填写申报表所需的时间,尽管填写申报表需收集的信息和文件量并未因此实质性减少。
改革概览:
某些新类别的交易将受益于《欧盟合并条例》项下的简易申报程序
申报表将更为精简、更易填写,但申报方的整体信息披露负担并不会实质性减轻
申报方将可能以电子方式提交申报表及相关文件
非常简单的交易将无需进行申报前商谈
减少繁文缛节?
经过2021年和2022年的两轮磋商,欧委会于2023年4月20日公布了一揽子改革方案,声称“预计将为企业和顾问在准备工作和相关成本方面带来显著利好”。改革扩大了可受益于“简版申报表(Short Form CO)”的交易范围,精简了各类申报表,并不再要求提交纸质版申报文件。
新的简易程序通知
《简易程序通知》(“《通知》”)界定了可以采用简版申报表进行申报的交易范围。目前,符合条件的交易主要涉及:在欧盟的营业额或资产额少于1亿欧元的合营企业、交易各方无竞争性业务活动、(在任何合理界定的市场上)存在竞争关系的交易各方的合并市场份额低于20%,以及在纵向相关(即一方提供的某类产品或服务被另一方购买)市场上开展业务的交易各方各自或合并在上游及下游市场的市场份额均低于30%。
新的《通知》将对现有的合营企业类别加以限定,引入合营企业在未来三年的预期营业额也必须低于1亿欧元的新要求,并且在评估是否达到门槛时,将交易各方计划在未来向合营企业注入的资产也纳入考量范围。新的《通知》还将扩大“纵向相关”市场的定义,纳入上游产品“直接用于”下游公司自己的生产或由下游公司转售的情况,而目前的《通知》规定上游产品需是下游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知》最重要的变化是引入了原则上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新的、替代性的交易类别。这些交易包括:
- 在上游供应市场上的市场份额低于30%,且在购买上游市场产品的购买份额中占比低于30%(目前就下游份额的规定是,交易各方在使用上游供应市场涉及的产品所生产的下游产品市场上所占份额低于30%);或者
- 上游及下游市场的市场份额均低于50%,前提是交易仅会至多导致上下游市场的市场份额小幅增加(按以上第一点所述方式确定),且在上游和下游市场上市场份额最小的是同一方。
新的《通知》还引入了一项“灵活条款”,允许申报方在仅略微超过简易处理门槛的情况下(例如,存在竞争关系且市场份额在20-25%之间)要求对其交易适用简易程序。同时,新的《通知》扩大了欧委会在交易符合相关标准的情况下,不适用简易程序(或拒绝适用灵活条款)的裁量权的空间,例如交易各方与第三方竞争者存在非控制性股权联系的情况。
最后,修订后的《通知》为交易各方无竞争性相关业务活动以及域外合营企业设置了“超级简易”程序。申报方可以就这些交易在不与欧委会进行申报前商谈的情况下直接提交申报。
新的申报表
申报表(标准申报表和简版申报表)、要求向或从欧委会移交审查的申请表(移交申请表(Form RS))和提交救济措施建议的申请表(救济措施建议表(Form RM))均已精简和修改。
新的简版申报表和标准申报表规定的大部分信息均以表格形式提供,或以是/否的勾选框形式提供。这将可能缩短填写申报表的时间。但除了有关合作协议、贸易流动和行业协会、以及属于上述符合简易程序的新类别的市场的某些信息,申报方填写申报表所需收集的信息和内部文件量并没有实质性减少。
在某些领域,信息披露的负担还有所增加,包括要求在标准申报表中提供更多关于正在研发的产品和交易各方收集和使用的业务数据类型的信息,以及在救济措施建议表中提供从各方现有业务结构中“分割”剥离业务的相关额外信息。但新的申报表也表明,对某些其他类别的信息,在适当的情况下欧委也可能会给予豁免。
文件的电子提交
改革将推出实施一个完全数字化的申报文件提交系统,并对相关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的规范,从而取消目前对提交纸质版申报文件的要求。
评述
尽管欧委会扩大适用简易程序的交易类别和市场类别的举措受到欢迎,但这可能很难实现欧委会所宣称的大幅度精简申报流程。欧委会的影响评估表明,改革将仅使每年约2%(约8项)的应申报交易受益于简易程序。同样,虽然新申报表的填写时间将缩短,但填写申报表所需收集的信息和内部文件量并没有实质性减少,并未实现众多利益相关方在改革征求意见时所期望达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