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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欧亚经济联盟和美国贸易救济案件
发布时间:2023-03-17
1)欧亚经济联盟发布对华载重轮胎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终裁披露
2)美国对蜂蜜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3年3月1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3/359/AD18R3号公告,发布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终裁披露,建议维持2015年11月17日第154号决议不变,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4.79%~35.35%反倾销税。本案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4011 20 100 0、4011 20 900 0、8708 70 990 9项下的产品。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3年3月24日前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2014年9月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启动反倾销调查。2015年12月18日,依据2015年11月17日第154号决议,欧亚经济委员会自2015年12月18日起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4.79%~35.35%。2021年7月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公告,维持中国载重轮胎的反倾销税不变,有效期至2026年6月28日,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4011 20 100 0和4011 20 900 0。2022年3月9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中国载重轮胎启动反规避调查。2023年2月1日,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3年1月31日第14号决议,欧亚经济委员会对中国载重轮胎反倾销案作出反规避终裁征税决定,对添加轮辋,以轮胎和盘式或无盘式轮辋组件出口的载重轮胎征收2015年11月17日第154号决议确定的14.79%~35.35%反倾销税,案件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8708 70 990 9项下的产品。
2022年4月1日,依据2022年3月31日第5号令,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启动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调查,审查是否需要调整现行反倾销税。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文 璐编译)
(崔 湧校对)
原文:
https://docs.eaeunion.org/docs/en-us/01438662/oa_10032023
2023年3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蜂蜜(Honey)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的蜂蜜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3年5月11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00年11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蜂蜜进行反倾销调查。2001年12月10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华蜂蜜征收反倾销税。此后,美国先后进行了3次日落复审,并分别于2007年8月2日、2012年12月13日和2018年4月26日,3次延长了征税期限。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潘晓君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3/03/01/2023-04187/initiation-of-five-year-sunset-reviews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3/03/01/2023-04073/honey-from-china-institution-of-a-five-year-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