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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介绍 —— 墨西哥
发布时间:2020-09-17 文章来源:金杜研究院
近年来,受全球经济放缓和国际金融市场大幅波动等外部环境恶化影响,尤其是受制于美国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国际市场石油价格下跌影响,墨西哥经济增速显著放缓。经济增长率从2015年的3.3%、2016年的2.7%降至2017年的2.3%。[1]
受墨西哥总统选举和更新北美自贸协定谈判等不确定因素影响,2018年度墨西哥增长率为2.0%,增速为5年来最低。根据墨西哥政府公布的报告,2019年经济增速维持在1.5%至2.5%之间。[2]
根据墨西哥经济部发布的数据,2019年上半年墨西哥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达181.02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5%,吸引外商投资的前五大部门分别为制造业(占比42.8%)、贸易业(占比12.9%)、金融服务与保险业(占比9.9%)、矿业(占比5.9%)、电力与能源行业(占比5.5%);[3]从投资来源地看,中国在2018年对墨西哥直接投资共计2.5亿美元,占比0.8%,与2017年相比增长9.7%。1999-2018年间中国投资存量11.45亿美元,占比0.2%。[4]
拉美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自然延伸和“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参与方。近两年来,墨西哥与中国的双边贸易增长迅速。[5]墨西哥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明确表达“一带一路”合作意愿。[6]基于此,本文对墨西哥的投资环境进行了简要梳理,以供读者参考。[7]
投资环境概况
1. 墨西哥简介[8]
墨西哥合众国(The United Mexican States, Los Estados Unidos Mexicanos,以下简称“墨西哥”)位于北美洲南部,国土面积1,964,375平方公里。墨西哥现有人口1.23亿(2017年数据),印欧混血人和印第安人占总人口的90%以上,以西班牙语为官方语言和主要通用语言。其中88%的居民信奉天主教,5.2%信奉基督教新教。墨西哥是拉美经济大国,《美墨加协定》(原北美自由贸易区)成员,世界最开放的经济体之一,同46个国家签署了自贸协定。墨西哥工业体系较完整且多样化,石化、电力、矿业、冶金和制造业较发达;是拉美农业大国,农产品资源丰富;能源矿产资源丰富。墨西哥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市场优势,成为外国投资重点关注的拉美国家,以320亿美元的吸引外资总额位列2018年度吸引外国直接投资世界排名第13位,[9]也是中国企业在拉美开展投资合作的重点国家之一。墨西哥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二十国集团(G20)和亚太经合组织(APEC)成员,被认为是最具有发展前途的新兴经济体之一。
墨西哥划分为32个州,州下设市(镇)和村,各州有自己的宪法和议会,州内实行自治。墨西哥主要的城市包括墨西哥城(现为全国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瓜达拉哈拉(全国第二大城市,西部地区最大的商业、工业、金融和文化中心)、蒙特雷(全国第三大城市,北部地区最大城市,全国第二大工业基地)等。墨西哥的司法系统由最高法院、巡回法院与地方法院组成。
2. 墨西哥投资环境概况
从投资环境来看,墨西哥具有以下优势:
地理位置优越,东西环海、比邻美国、连接南北美洲桥梁,逐渐形成具有竞争力的经济区位优势;
自然资源丰富,石油、天然气、煤、金、银、铅、铜、锰、锑、钨、锡、铋、汞、铀、镭、钍等多种矿产资源储量丰富;
劳动力丰富,人口众多且年轻化,劳动力成本低,劳动者素质相对较高;
市场潜力大,经济稳健发展,宏观经济整体运行顺畅,制造业持续发展,汽车业、纺织业、电子业和食品加工业等产业已具有国际竞争实力,国内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具备海陆空一应俱全的国内外物流运输体系、健全的金融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以及相关商业机构,有助于贸易和投资的顺畅运行;
法律体系健全,与投资相关的法律主要包括《公司法》《外国投资法》《经济竞争法》《工业产权法》和《劳工法》等。另外,各个行业和部门也有一些相应的具体行业法规。
墨西哥投资环境也存在诸多问题。如社会治安状况欠佳,政策调整较频繁,特别是每六年一次的联邦政府换届,新政府一般都会有政策调整。
近几年来,世界三大评级机构对墨西哥的信用评级如下:2019年,标普对墨西哥主权信用评级为BBB+/A-2,前景展望从稳定下调至负面;[10]2018年10月,惠誉对墨西哥主权信用评级为BBB+,展望为负面;2018年4月,穆迪对墨西哥主权信用评级为A3,展望为稳定。[11]
此外,墨西哥2017年全球清廉指数为135/180,[12]2019年世界银行营商便利度排名为60/190。[13]
3. 中国对墨西哥投资情况及中国企业在墨西哥投资合作保护政策
投资情况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墨两国贸易持续快速发展。目前中国已成为墨西哥第二大进口来源国和第三大出口目的地。据中国海关统计,2018年,墨西哥是中国在拉美第二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四大进口来源国。2018年,中墨贸易额为580.6亿美元,同比增长22%。其中,中方出口440.2亿美元,进口140.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3%和19%。[14]2019年1-6月,中墨双边贸易额278.8亿美元,同比增长6.5%,其中,中方出口212.2亿美元,进口66.6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6.9%和5.4%。[15]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截至2017年末,中国对墨西哥直接投资存量8.98亿美元。2018年中国对墨全行业直接投资2.64亿美元。中方主要投资领域为矿业、制造业和农业等。[16]截至2017年12月底,在中国驻墨西哥大使馆经商参处注册登记的中资企业超过80家,经营领域涉及矿业、能源工程、电子通信、制造业、金融等。
中国企业在墨西哥投资合作保护政策
中国与墨西哥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2008年7月墨西哥总统卡尔德龙访华期间,中墨双方签署了《促进与相互保护投资协定》,该项协定旨在通过建立公开透明的法规,推动中墨两国间的相互投资。[17]
中国与墨西哥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2005年9月12日,中墨双方签署了《中墨两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除此以外,自1993年以来中国与墨西哥共签署数十份经贸相关协定,促进双方在能源矿产、农业、知识产权、旅游、交通、通信、金融等多个领域的经贸合作。2013年,墨西哥国家外贸银行(BANCOMEXT)确定了六个与中国合作的优先部门:矿业部门、汽车部门、食品部门、电子部门、物流部门和旅游部门,并表示将努力协调,为在两国之间相互投资和进行贸易往来的中墨企业的融资提供便利。
4. 墨西哥金融环境及外汇管制体系
墨西哥货币为墨西哥比索,可与美元、欧元及日元等货币自由兑换,暂不能与人民币直接兑换。在经常项目下和资本项目下同时实施货币自由兑换。美元可自由汇出或汇入墨西哥,公司盈利可在完税后汇出(在墨西哥投资的外资企业利润汇出需要交税,税名是利润汇出税,税率因不同国家略有区别)。
墨西哥实行盯住美元的汇率制度,近三年来墨西哥比索汇率变化较大,总体呈现贬值趋势。2017年全年墨西哥比索对美元平均汇率为18.56。至2019年10月17日,墨西哥比索对美元的汇率为19.16。[18]
墨西哥的中央银行为墨西哥银行(Banco de México);主要的商业银行有:墨西哥外贸银行(BANCOMER)、墨西哥国民银行(Banamex)、墨西哥北方银行(Banorte)、墨西哥汇丰银行(HSBC Mexico)、桑坦德银行(Grupo Financiero Santander Serfín, S.A. de C.V)等;中资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墨西哥)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墨西哥)有限公司。[19]
5. 土地问题
根据《墨西哥合众国政治宪法》27条规定,外国法人或自然人允许在墨西哥非限制区域购买不动产,但必须经外交部批准;与墨西哥有外交关系的国家的公民,只需递交一份申请,同意在购买不动产方面被视为墨西哥国民,不寻求本国政府的保护,如违背该约定,则购买行为无效。限制区域包括国家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区、生态林区和其他国家规定保护的区域。此外,墨西哥土地对外资出售仅限于产权和使用权,与土地相关的水权不在出售之列。
墨西哥相关法律对外资购买管制区内(边境线100公里及海岸线50公里内)的土地做了特别规定,外商购买管制区内非居住用地,不得直接以外国自然人身份或外资公司身份购买,须在墨西哥当地注册成立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购买。外商在管制区内购买只有使用权而无产权的居住用地,应在取得墨西哥外交部同意后通过信用机构以信托方式购买,受益人可为墨西哥境内的法人或自然人,但受益人身份不可转为产权人。以信托方式购得的居住用地最长使用年限为50年,期满可申请延期。
墨西哥土地所有制分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三种形式。尽管外资可以购买墨西哥私有土地,但对改变土地用途有严格限制,集体土地转让规定比较复杂,纠纷较多。
国家所有土地
对于国家所有土地,必须在将其产权转为私人所有后才能出售或租赁给外商,出售的土地最长产权期限为99年,到期后可续。
集体所有土地
对于集体所有土地,不改变其产权的前提下,经社员大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即可自由租给外商,租赁期最长为30年,但不能出售给外商。若外商需购买集体所有的土地,须先经社员大会讨论并同意将其产权转为某位社员或农民私人所有后,再进行出售。对于村社依土地法分配给社员个人的土地,拥有使用权的社员可自行决定租赁或出售给外商,但须经村民大会一致同意,且不得改变原有用途。
私人所有土地
对于私人所有土地,外商租赁无任何限制。墨西哥租赁土地的程序较为简单,在双方达成一致并确认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签订商业合同即可,具体条款和租金支付方式均可在不改变土地产权的前提下由合同双方自行商定。
一般私有土地的买卖程序为:交易双方先就交易细节私下谈判,达成一致后签署交易合同或出售承诺书,最终交易结果需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如购买原产权为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先分别通过“国家土地注册方案”和“公共产权注册方案”注册登记,同时将拟售地块、价位、付款方式等方案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政府主管部门讨论通过后将土地所有权转为私有再进行买卖,之后的买卖程序与一般私有土地买卖程序相同,但双方签订的商业合同应先经政府指定的监督委员会审核后才能正式签署,并于签署后在指定官方媒体上发表公告,公布交易结果。
6. 环境保护
墨西哥十分重视环境保护,矿业、基础设施、能源、电力等各类项目均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估手续。
墨西哥自然环境和资源部是墨西哥环境保护方面的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部门。与环境保护相关的以及涉及投资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法规包括:《森林持续发展法》《遗传改良和转基因体法》《国家水资源法》《野生环境法》和《废弃物预防和管理法》。
遵守墨西哥环保法律法规除了需要遵守国际通用环保规定、中央联邦政府所规定的联邦总法、各类相关领域法则外,还必须遵守各地方州、市政府所规定的不同政策和法规。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可能将面临罚款、罚金、行政拘留、责令停产等诸多处罚。
7. 劳动就业
墨西哥是拉美第二人口大国,拥有规模庞大的劳动力资源,相对工资成本较低,劳动人口结构年轻化。劳动力资源优势是墨西哥吸引外国投资的重要因素。
墨西哥现行《联邦劳动法》于1970年4月生效,其中对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雇主的义务等做了详细规定。2019年4月11日,墨西哥众议院通过关于劳动法的改革提案,主要内容包括:
规定凡为避免履行劳动义务和/或提供社保、劳动者登记工资低于实际收入的劳动关系均属无效;
强调工会民主和集体谈判自由;
成立联邦政府劳动协调与登记中心,以协调劳动关系并对工会组织及集体劳动合同进行登记;
成立劳动法院以代替协调与仲裁委员会,该劳动法院具联邦法院职能及地方司法权力;
保障人权及男女平等。[20]
在墨西哥,雇主除支付正常的薪资外,还必须负担员工的社会保险、住宅基金、退休基金以及相关奖金,该等福利金额平均约占员工薪资的30%。经营1年以上的公司,应提取公司盈余10%,分配给所有员工。根据墨西哥最低工资委员会的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墨西哥平均最低日工资为88.36比索,上调了10%。全国各地区实行统一最低工资。
在外籍员工聘用方面,根据相关法规,为保护当地就业,墨西哥对外来劳务人员实行严格限制措施。在外资企业中,墨西哥人所占比例至少要达到90%。但在墨外资企业的管理层不受该比例限制。技术或专业人员原则上必须是墨西哥公民,如果经认定该项工作没有合格的墨西哥人可雇用时,可临时雇用外国人。公司设立两年以上,允许雇用外国人为主管,对于特殊性质的工作或技术人员则不受上述限制。所雇用的外国人,必须负责培训墨西哥工人。
8. 税务体系
墨西哥实行联邦和地方两级课税制度,中央政府的税收收入占全国税收总额的绝大部分。其中,与外国投资者相关的主要税种税率为: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
个人所得税:按照累进制计算,税率为30%-35%;
增值税:基本税率16%,但部分项目如农业产品、基本的食品和药品、服务出口、劳务输出等免征增值税;
资源税及勘探开采权费用:根据经营年限从5.7-124.74比索/每公顷不定,另外对矿业公司的营业利润收取7.5%的税费,对贵金属矿业公司收取8%的税费;
经营资产税:各州和联邦区税率不同。
9. 商标和专利
墨西哥涉及知识产权的法律最主要是《墨西哥工业产权法》,由工业专利法和商标法组成。在法律界定的范围内,有关发明创造的权利,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商业标记的权利,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主要是商业秘密权)均受该法保护并由该法制定的相关机构负责监督。2018年5月18日,墨西哥联邦官方公报对外公布了一道法令,该法令对现有《墨西哥工业产权法》中某些规定作出修订并引入了一部分涉及商标的新条款,其中气味商标、声音商标以及动作商标将首次得到保护,而商业外观保护的范围也会扩大。[21]
墨西哥专利权为15年且具区域性,15年后不予延长;商标权为10年,10年后可以自行提交申请继续延长,该商标仅在墨西哥国内有效。
任何仿制、剽窃、复制、模仿等依据墨西哥相关法律被认定为侵权或违规的行为均将接受墨西哥全国工业产权中心的调查和处罚。一旦墨西哥全国工业产权中心认为某企业有侵权或违规行为,将会先用两种方式进行调查查证。第一,规定被调查对象在被要求接受调查起15天之内提交各类所需书面信息、资料和材料,调查人员将由中心授权负责;第二,中心授权专员对被调查企业进行实地监查,具体时间无须通知被调查方,由授权专员自行灵活选择时间。一般处罚结果包括处以罚金、查封或扣押产品、没收产品和行政拘留。
10. 争议解决方式
《墨西哥合众国政治宪法》第17条规定,任何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都具有通过法院寻求及时、彻底和公正的司法救济的权利。根据上述规定,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包括外国公司)都具有宪法意义上的到法院寻求解决争议和纠纷的权利。审理及裁决执行法律程序的复杂性取决于多种因素,如地域司法管辖权、争议金额、诉讼阶段及罪行的轻重程度等。
墨西哥涉及商事纠纷争议解决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
各联邦实体的《民事诉讼法》和《联邦民事诉讼法》,以及《商业法》(包括对商业仲裁的监管);
《联邦行政程序法》(包括相应的复审申诉程序)和《联邦行政争议程序法》(包括宣判无效);
“安帕罗”判决或保护令(针对官方侵犯个体公民权的行为)。
墨西哥承认国际仲裁裁决,是全拉美仲裁领域最先进的国家之一。墨西哥于1993年参加《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该公约于2008年6月得到《墨西哥合众国政治宪法》承认,至此,多年来在学术和实践界关于该公约合宪性的争议得到解决。1993年,墨西哥签署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2018年7月27日,墨西哥正式将其批准《关于解决国家与其他国家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又称《1965年华盛顿公约》或ICSID公约)的文书交与世界银行,从而成为该公约成员国。该公约于2018年8月26日对墨西哥生效。[22]
近年来,中资企业在墨西哥遇到的法律问题增多,中国企业在进行项目可研、风险评估阶段,应对当地企业进行充分了解,并聘请当地有经验的律师和管理人员,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法律纠纷的出现。
外商投资相关规定
1. 外国投资者的市场准入
墨西哥主管投资和外国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分别是:经济部外国投资局和外商投资登记处,具有外资管理和协调职能,具体负责外资的准入、登记等相关事项;外交部经济关系和国际合作副部长办公室,负责在限制地区外资投入的审批;财政与公共信贷部,负责授予外资企业纳税登记号等;全国外商投资委员会,对需要批准才可进行投资的外商进行评估且作出决定,并且帮助外国投资者到墨西哥寻求和发展投资机会;外贸、投资和技术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帮助和组织墨西哥国内外企业参加展会、进行谈判等,为外商提供投资机会。
根据墨西哥《外国投资法》规定,国家控制的产业为油气资源勘探开采所有权、电力系统规划、电力传输和配送、核能发电、放射性矿物、电报、无线电报、邮政服务、铸币及货币发行、港口、机场管制及监控等行业。
允许墨西哥公民和具有外国人特例条款的公司经营的产业为国内陆上客货运及旅游运输(不包括信件及包裹运输)、依法设立的开发银行机构和专业及技术服务机构。
限制外资股份的产业包括:
最高可参与10%股份的生产合作社;
最高可参与25%股份的国内航空运输、驻机场出租车公司及特种航空运输;
最高可参与49%股份的一般炸药、枪炮、弹药、氨及烟火的贸易和制造企业(但用于工业及采掘业取得和使用炸药以及用于上述活动的炸药混合物的制造不在此限),国内报纸印刷及发行公司,占有农、畜、林业用地公司的T类股,淡水、沿海及经济专属区捕鱼(不包括水产养殖业)企业,港口综合管理企业,为具有合法内陆航行权船只提供港口服务,飞机与铁路设施用燃料及润滑油供应,广播电视等。
外资参与下列任一种行业超过49%的股份,须经外交部外资委员会审议核准,包括:内陆航行船只、拖船、渡船停靠港和下锚地的港口服务公司,外海船只作业的船务公司,公共机场特许经营公司,私立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高等教育和综合学校,法律服务公司,提供公共铁路运输服务。
根据墨西哥《外国投资法》的规定,允许外国人从事一种所谓的中性投资。经济部授权当地银行、证券经纪人、金融控股公司等发行中性投资文件,赋予投资者某些经济上的利益。但此类中性投资的投资者在股东会上不具投票权。
2. 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方式
依照《外国投资法》的规定,外国直接投资可以采用在当地设立代表处、分公司、子公司等投资形式。国外投资者可购置固定资产、扩充或迁移公司/厂房,同时投资其他新的产业或新生产线等。但《外国投资法》规定的保留及特殊规定的行业除外,对于边境和沿海岸线区域的不动产,外商可以进行有期限租赁,但对外资购买有限制性规定。投资形式可以是现汇、设备或技术投资。
墨西哥允许外资企业在墨西哥开展BOT、PPP。对于BOT,主要法律依据为《公共部门收购、租赁和服务法》和《公共工程及其相关服务法》,主要涉及的行业为公路、能源(电力、天然气)、其他基础设施项目(港口、机场、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专业医院、大学、监狱以及铁路;主要方式包括BOT(Build, Operate and Transfer),BOO(Build, Own and Operate),BDO(Build, Develop and Operate)以及BBO(Buy, Build and Operate)。对于PPP,主要法律依据为《公私合营企业法》,主要涉及的领域为交通领域、能源领域、医院、学校、监狱等其他基础设施领域;主要方式包括长期生产性基础设施项目(Pidiregas)、提供服务项目(PPS)、特许经营项目(Concesiones)和资产利用项目(Aprovecho de Activos)。
3. 反垄断的规定
墨西哥的《联邦经济竞争法》及《经济竞争法实施细则》对垄断行为、相关市场和实际权力的分析、企业集中、调查程序、咨询与意见的发布、案件的复审等问题作了详尽规定。《联邦经济竞争法》基本与美国、加拿大和欧盟的反垄断法相一致,规定了企业经营集中度的有关内容,“集中”的定义包括并购、收购或竞争对手、供应商、客户或其他任何经济主体之间对企业、协会、股票、公司份额、信托或资产造成集中的其他任何行为。上述业务或经济行为发生前应提前通知联邦经济竞争委员会,以便其审查项目是否符合《联邦经济竞争法》中规定的相关条件和准入门槛,并最终决定是否予以批准。如有违反该法的行为将受到联邦经济竞争委员会的严厉惩罚。随着近年来对该法的不断完善,联邦经济竞争委员会逐步加大了对垄断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了联邦竞争委员会的审查能力。
2014年,墨西哥出台了一部新的经济竞争法,该法对原竞争法的修改包括:
成立一个具有技术和管理自主权的调查机关,该调查机关将独立于决议机关——联邦经济竞争委员会;
扩大反竞争行为的定义范围,明确指出禁止垄断、非法经营者集中,以及减少、损害或妨碍自由竞争的壁垒等行为。
4. 外国投资者在墨西哥设立企业
墨西哥法律规定,外国企业可以在墨西哥设立非营利性代表处、分公司和子公司:
非营利性代表处是墨西哥最基本的商业存在形式,代表处的活动限于促销和相类似的售前活动。
分公司是墨西哥商业存在的一种形式,分公司的注册程序并不简便,无额外税收优惠,不能直接承担责任,因此除了航空公司和一些为履行政府合同的商业主体外,一般的外国投资商不采用这种方式。
子公司是墨西哥政府较为推崇的商业形式,即外国投资者依据墨西哥法律在墨西哥境内设立公司。墨西哥商业法规承认六种类型的公司,分别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合伙公司、有限合伙公司、合资公司和投资促进公司。外国投资者可以选择其一,获得核准办理后,分别向外交部及经济部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Sociedad Anónima),是当地及外国投资者使用最普遍的组织类型,其中又分为固定资本(S.A)及变动资本(Sociedad Anónima de Capital Variable)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组织类型的不同点在于,固定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需由股东一次全部认足,公司核定股本的变动,需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而变动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只要在核定股本之内,可以随时增加,不必另行召开股东会,但需先在公司章程中写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份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可以在备案后公开转让其持有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须任命第三方担当法定审查人,以此来监管公司运营,保障股东权益。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Sociedad de Responsabilidad Limitada),也是外国投资者在墨西哥使用频率较高的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份额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不能够自由转让所持有股份。墨西哥相关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是否任命第三方担当法定审查人没有强制性要求。
一般合伙公司
一般合伙公司(Sociedad en Nombre Colectivo),是由一位或多位合伙人签订合约成立的公司,通过提供产品、服务或经营管理,进而取得营业所得分配的权利。合伙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公司
有限合伙公司(Sociedad en Comandita Simple),由无限责任合伙人与有限责任合伙人共同组成。无限责任合伙人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合伙人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Sociedad en Comandita por Acciones),由无限责任合伙人、有限责任合伙人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合伙人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投资促进公司
投资促进公司(Sociedad Anónima Promotora de Inversión,SAPI),是墨西哥2006年6月之后出现的新型公司,其组织形式与股份有限公司类似,但是给予股份持有者更多经济权益和公司权利。根据墨西哥新证券法,投资促进公司这一组织形式尤其适用于合资项目(Joint Venture Projects)及未来打算上市的公司。
以最常见的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子公司的设立首先需要向经济部申请公司名称,向经济部外资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资申请,然后由外资局转报全国外商投资委员会审批。得到批准后,持许可文件及拟定的公司章程与细则进行公证登记,公证后的文件交商业财产公共登记处登记备案。随后,需要在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外商投资登记处进行登记备案、在社会保险局与劳动者全国住房基金局进行登记备案,并在商业信息系统及相关商会进行登记,另外还需向国家统计、地理及信息局提交统计信息。基于行业不同,公司还需履行特定义务。
中资企业在墨西哥开展投资合作的注意事项
1. 投资方面
中国企业到墨西哥开展投资合作需注意:
注重前期调研
墨西哥法律比较复杂,企业在准备进行投资前,应树立风险意识,对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各方面风险进行详细的调研,特别是涉及政治、经济、环保、用地、用工、生产成本等方面,建议委托当地有经验、信誉好的专业机构和人员,了解情况并做好风险分析评估,选择适合的投资方式。出口型企业在投资前需有相对完备的海外销售网络和渠道,必要时可依托当地经销商进行市场开发。企业可考虑利用现有工业园简化部分投资手续,减少风险,也可考虑通过贸易方式先行进入,熟悉市场后再进行投资合作。
合理调整策略
根据墨西哥市场特点及中国企业近年在墨西哥发展经验,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联营体模式将合作双方的责任和权利捆绑在一起,可降低中资企业投资风险和文化冲突,强化监督管理。建议投资者注意,若采取此种方式,中资企业需做好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严格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中方所有权到位、主动权可控、决策权合理、投资回报可行。[23]
依法依规经营
墨西哥法律健全复杂,与投资相关的各方面法规详细具体,建议投资者依靠当地有经验信誉好的律师和专业人员,依法依规做出投资决策,开展经营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应注意遵循贸易、劳工、环保、工程承包及知识产权等相关方面的法规规范,避免相关风险带来的损失。此外,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建议特别加强企业财税管理,通过聘用当地有经验的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做好财务和纳税相关工作。依法纳税,防范涉税风险,避免出现因未履行纳税合规义务而导致企业被墨西哥税务部门责令补缴,再加上各种罚金、通胀、利息等,使企业遭受巨大损失的情况。[24]墨西哥法律较为繁琐,诉讼周期较长,且审理过程中随时可以提出司法保全,建议尽可能避免法律纠纷的出现。
关注用地问题
墨西哥土地分为国有、私人所有和集体所有,如涉及私人和集体土地,征用或拆迁谈判难度较大,处理不当,可能成为与当地居民出现纠纷和冲突的导火索,甚至导致投资项目无法进行。墨西哥能源改革后,最复杂的挑战之一就是集体土地使用的相关法律问题。根据墨西哥能源改革法案,对于天然气开采区域,土地所有者有权将得到开采收益0.5%至3%的补偿,除天然气之外的资源补偿在0.5%至2%之间。另外,此前在墨西哥投资的部分项目在运作中遇到了较大障碍,如VENTOSA风电站和LA PAROTA水电站都遇到了当地村民的反对。[25]进行工程承包时,若项目中涉及路权、征地、站点获取等问题,建议尽量交由墨方负责。建议中资企业尽量避免参与拆迁等事项。值得注意的是,墨西哥土地权与水权分离,水权须单独购买。
了解当地政策
墨西哥政策调整较为频繁,尤其是六年一度的联邦政府换届,新政府一般都会有政策调整。制造业企业需根据当地政策变化及时做出调整,使本企业产品符合当地原产地规则,以便所生产的产品能以零关税对美国、欧盟、日本等与墨西哥签有自贸协定的其他国家出口。
注意安全问题
建议中国企业尽可能选择安全条件较好的社区,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适度保持低调,切勿介入其中。开展经营活动需将安全成本计入预算,特别是从事野外作业或在安全形势较差的地区开展业务的企业。对于能源领域投资而言,为确保交通运输和油气管道运输安全,需特别考虑对监控装置、报警系统、安保人员的投入。
2. 劳务合作方面
根据墨西哥《联邦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聘用至少90%的当地员工。聘任专业技术人员,以墨西哥本土国民无人胜任为前提,且仍不得超过10%。聘任管理层人士,则无需占用该比例。墨西哥对外籍劳务进入限制较为严格,普通劳务人员申办签证十分困难。墨西哥工会影响很大,如劳资双方未能就劳工福利待遇达成一致,工会可能组织罢工。因此,建议处理好与工会负责人的关系,并聘请当地有经验的律师对劳动合同进行把关,由当地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协助选人并进行管理。
墨西哥员工劳动纪律松散,自我意识较强。建议用人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解决语言和文化差异,整合两国企业管理和文化优势,取得当地政府和民众的认可,有效推动企业发展。
墨西哥当地员工流动较大,既影响正常生产,又增加技术培训支出。可考虑通过适当的收入待遇增加对员工的吸引力,并长期对外招聘以备不时之需。
3. 防范投资合作风险
在墨西哥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建议注意事前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投资或承包工程国家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和规避,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建议相关企业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
建议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采取一定的风险保障措施,例如使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
如果在缺乏有效风险规避措施的情况下发生了风险损失,建议根据损失情况尽快通过自身或相关手段追偿损失。通过信用保险机构承保的业务,则由信用保险机构定损核赔、补偿风险损失,相关机构协助信用保险机构追偿。
主要“一带一路”投资领域及代表案例
工程承包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7年中国企业在墨西哥新签承包工程合同45份,新签合同额7.68亿美元,完成营业额7.50亿美元;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21人,年末在墨西哥劳务人员292人。截至2018年底,中方累计在墨签订承包工程合同额104亿美元,完成营业额81.5亿美元,主要集中在能源和通讯领域。2019年1-6月,中方在墨新签合同额10亿美元,完成营业额3.2亿美元。[26]近年的大型工程承包括:
中国某网络公司:承建Topolobambo – La Paz海缆项目。Topolobambo – La Paz海缆系统是一条长达250公里的无中继海缆系统,具备24对纤,系统设计容量为192T。La Paz位于加利福尼亚半岛南端,是半岛上最大的城市,也是墨西哥第二大热门旅游城市。该网络公司于2018年承建该项目,该项目建成使用后,将为La Paz这座城市乃至整个半岛提供更加稳定、可靠、快捷的通信连接。[27]
中国某工程公司:承建维拉克鲁斯港集装箱码头堆场及房建项目。该项目濒临墨西哥湾的西南侧,是墨西哥东岸的最大港口,建设内容包括40余万平方米的堆场面层、重箱区、冷藏箱区、PV区结构层施工、堆场范围内空箱区结构层、房建、水电等10余项分项工程。该项目由中国某建设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总承包,并由该建设公司子公司进行施工,已于2019年7月1日顺利开港运营。此项目是中资企业近年来在墨西哥基建方面签约合同额最大的项目。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墨西哥第二大港口,极大改善目前墨西哥基础设施老化严重、规模及技术落后的局面。[28]
中国某通讯公司:承建(1)Telefónica 100G项目;(2)墨西哥城、蒙特雷、瓜达拉哈拉三大城市超100G光传输网项目;以及(3)Telefónica México Movistar (以下简称 “TMM” )城域OTN项目。其中,Telefónica 100G项目共包含6个站点,集中部署在Queretaro州的首府,本次部署的100G OTN网络可以长期满足客户对无线业务的发展需求,提供高速率低延迟的刚性管道,保证大企业大客户专线业务的需求;[29]墨西哥城、蒙特雷、瓜达拉哈拉三大城市超100G光传输网将为TMM打造具有绿色节能、可靠性强、大带宽、低时延、易运维特性的高品质网络,满足TMM未来5-10年的流量增长需求;[30]TMM城域OTN项目将帮助TMM解决传统波分产品体积和功耗较大,运维复杂低效等问题。[31]
此外,中国企业在墨西哥的其他承包项目还有:帕查玛玛光伏项目、墨西哥2002北部-西部交流输变电(一期)工程项目、奇科森水电站二期项目、伯德莱罗光伏项目等。
股权投资
中国某电子集团公司:收购日本某电器公司墨西哥工厂项目。2015年7月,中国某电子集团公司与日本某电器公司达成并购协议,前者出资2,370万美元收购后者墨西哥工厂全部股权及资产,同时获得其美洲地区品牌使用权和所有渠道资源。此次收购所涉工厂占地300亩,建筑厂房面积12万平方米,配备齐全的电视机模组生产线、SMT和加工生产线,年产能力300万台,员工一千余人。收购之后,集团公司将改造该墨西哥工厂,提高制造效率,形成覆盖整个美洲的电视生产基地。[32]
金融支持
中国某金融机构:2014年年初,墨西哥通过了金融改革方案,允许外国国有金融机构进入墨西哥。中国某金融机构向墨西哥银行与证券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于2014年11月7日获得关于同意设立墨西哥分行的批准,成为第一家在墨西哥成立营业机构的中资银行。[33] 2016年5月,该墨西哥分行获得营业许可,并于同年6月初正式对外营业。[34] 截至2018年8月,该墨西哥分行已为数家中国企业在墨西哥进行大型投资提供金融服务,并利用自身优势推动墨西哥企业赴华投资。[35]
中国企业在墨西哥的其他投资或商业活动
中国某电脑生产企业:2007年中国某电脑生产企业在墨西哥蒙特雷投资4,000万美元建设电脑生产工厂,该工厂于2009年完工,面积近24,155平方米,可年产500万台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工作站和服务器。[36]
中国某两集团公司:2017年8月,中国某两集团公司联合墨西哥桑托斯家族共同投资创立北美某工业园。该工业园位于墨西哥新莱昂州蒙特雷都市圈北部萨利纳斯·维多利亚城,园区规划总面积8.47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4平方公里,配套开发标准厂房、仓储物流和商业、生活设施。该工业园为中资企业在墨西哥的首个工业园项目,旨在为中资企业打造“中文一站式”服务,将吸引中国制造企业进驻,利用政策优势从事对美出口,同时辐射墨西哥以及中南美洲市场。[37]
中国某出行平台:中国某出行平台2018年4月正式进军墨西哥市场,随后在墨西哥第三大城市蒙特雷、第二大城市瓜达拉哈拉以及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开通服务。该平台在墨西哥已启动背景审查机制,通过200多个数据库,核查出行司机提交的身份证件、驾驶证以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此外,该平台还对城市周边区域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并在安全风险较高区域设立特别预警机制,保护乘客和司机安全。[38]
中国某企业加速器集团:2019年10月24日,中国某企业加速器集团成立墨西哥公司。2018年以来,该集团加速的独角兽和准独角兽企业超过130多家,项目涉及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区块链、新零售、新电商等众多新经济领域。一大批优秀企业先后进入该集团全球企业赋能平台。该集团墨西哥公司成立当天,带来了4个优质项目。同时,在该集团的促进下,中、墨两国的企业家代表就“墨西哥经济形势及经商前景”展开了深度交流与对话,达成多项共识与合作意向,其中两家中墨企业更是因此签署合作意向书,为后续业务打下良好基础。[39]
脚注:
[1] 参见《2018年墨GDP增速2%》,载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墨西哥合众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官方网站:
http://mx.mofcom.gov.cn/article/jmxw/201902/20190202832437.shtml,发布日期:2019年2月1日。
[2] 参见《墨西哥2018年经济增速创5年来最低》,载新华网:
http://www.xinhuanet.com/2019-02/26/c_1210068406.htm,发布日期:2019年2月26日。
[3] 参见《2019年上半年墨西哥吸收外资同比增长1.5%》,载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墨西哥合众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官方网站:
http://mx.mofcom.gov.cn/article/jmxw/201908/20190802892803.shtml,发布日期:2019年8月22日。
[4] 参见《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墨2018年度外国直接投资统计报告》,载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墨西哥合众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官方网站:
http://mx.mofcom.gov.cn/article/jmxw/201903/20190302840775.shtml,发布日期:2019年3月6日。
[5] 参见《专访:“一带一路”合作将不断为拉美基建提供新机遇——访墨西哥工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研究院副院长奥罗佩萨》,载新华网:
http://www.xinhuanet.com//world/2019-04/04/c_1124327491.htm,发布日期:2019年4月4日。
[6] 参见谢文泽:《中国—拉共体共建“一带一路”探析》,载《太平洋学报》2018年第2期。
[7] 本国别介绍相关数据及文字资料,主要参考自商务部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墨西哥(2018年版)》。
[8] 相关数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2019年8月更新的墨西哥国家概况:https://www.fmprc.gov.cn/web/gjhdq_676201/gj_676203/bmz_679954/1206_680604/1206x0_680606/,更新日期:2019年8月。
[9] 参见《2018年墨西哥吸引外资世界排名下降一位》,载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墨西哥合众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官方网站:http://mx.mofcom.gov.cn/article/jmxw/201906/20190602873550.shtml,发布日期:2019年6月18日。
[10] 参见Research Update: Mexico Outlook Revised To Negative On Potential For Lower Growth Prospects; 'BBB+/A-2' Foreign Currency Ratings Affirmed, 载S&P Global Ratings:
https://www.standardandpoors.com/en_US/web/guest/article/-/view/sourceId/10896745,2019年10月30日访问。
[11] 参见Mexico falls to No. 60 in World Bank’s Doing Business ranking,载Mexico News Daily:https://mexiconewsdaily.com/news/mexico-falls-to-no-60-in-world-banks-doing-business-ranking/,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4日。
[12] 参见《国别投资经营便利化状况报告(2018)》,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第249页。
[14] 参见《中国与墨西哥经贸关系简况》,载商务部美洲大洋洲司官方网站:http://mds.mofcom.gov.cn/article/Nocategory/200812/20081205968699.shtml,发布日期:2019年8月12日。
[15] 参见《中国与墨西哥经贸关系简况》,载商务部美洲大洋洲司官方网站:http://mds.mofcom.gov.cn/article/Nocategory/200812/20081205968699.shtml,发布日期:2019年8月12日。
[16] 参见《中国与墨西哥经贸关系简况》,载商务部美洲大洋洲司官方网站:http://mds.mofcom.gov.cn/article/Nocategory/200812/20081205968699.shtml,发布日期:2019年8月12日。
[17] 参见《墨西哥政府颁布墨中<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gov.cn/jrzg/2009-05/07/content_1307068.htm,发布日期:2009年5月7日。
[18] 参见Banco de México网站公布的汇率:https://www.banxico.org.mx/apps/dao-web/4/52/fix48-en.html,2019年10月17日访问。
[19] 参见《中国银行(墨西哥)有限公司开业》,载中国银行官方网站:http://www.boc.cn/aboutboc/bi1/201807/t20180719_12975907.html,发布日期:2018年7月19日。
[20] 参见《墨西哥众议院通过“劳动法”改革提案》,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官方网站: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yjl/l/201904/20190402853505.shtml,发布日期:2019年4月17日。
[21] 参见《墨西哥对<工业产权法>进行修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http://www.ccpit.org/Contents/Channel_3586/2018/0803/1042201/content_1042201.htm,发布日期:2018年8月3日。
[22] 参见《墨西哥成ICSID公约第154个成员国》,载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驻墨西哥代表处官方网站:http://www.ccpit.org/Contents/Channel_3947/2018/0731/1039772/content_1039772.htm,发布日期:2018年7月31日。
[23] 参见《国别投资经营便利化状况报告(2018)》,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第258页。
[24] 参见《中国居民赴墨西哥投资税收指南》,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国别投资税收指南课题组,第41页。
[25] 参见《中国居民赴墨西哥投资税收指南》,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国别投资税收指南课题组,第41页。
[26] 参见《中国与墨西哥经贸关系简况》,载商务部美洲大洋洲司官方网站:http://mds.mofcom.gov.cn/article/Nocategory/200812/20081205968699.shtml,发布日期:2019年8月12日。
[27] 参见链接:https://www.huawei.com/cn/press-events/news/2018/8/Huawei-Marine-Megacable-Project,发布日期:2018年8月23日。
[28] 参加链接:http://www.ccccltd.cn/news/jcxw/jx/201907/t20190709_97055.html,发布日期:2019年7月9日。
[29] 参见链接:https://www.zte.com.cn/china/about/news/20161013,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0日。
[30] 参见链接:https://www.zte.com.cn/china/about/news/20171101,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日。
[31] 参见链接:https://www.zte.com.cn/china/about/news/20190617c1,发布日期:2019年6月17日。
[32] 参见链接: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resume/n/201508/20150801087577.shtml,发布日期:2015年8月21日。
[33] 参见链接:http://mx.mofcom.gov.cn/article/jmxw/201411/20141100789928.shtml,发布日期:2014年11月10日。
[34] 参见链接:http://mx.mofcom.gov.cn/article/jmxw/201605/20160501326938.shtml,发布日期:2016年5月27日。
[35] 参见链接:http://world.people.com.cn/n1/2018/0830/c1002-30259635.html,发布日期:2018年8月30日。
[36] 参见链接:http://news.sohu.com/20090221/n262381497.shtml,发布日期:2009年2月21日。
[37] 参见链接:http://caijing.chinadaily.com.cn/finance/2017-08/28/content_31213378_2.htm,发布日期:2017年8月28日;参见链接:http://www.zoiea.cn/html/show.asp?id=361,发布日期:2016年8月4日。
[38] 参见链接:http://www.xinhuanet.com//world/2018-11/22/c_1123754973.htm,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2日。
[39] 参见链接:http://www.chinaweekly.cn/27189.html,2019年10月28日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