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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介绍——印度尼西亚
发布时间:2020-09-11 文章来源:金杜研究院
近年来,印度尼西亚的经济质量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率从2015年的4.88%、2016年的5.03%、2017年的5.07%到2018年的5.17%,呈现出持续的增长态势,经济发展在全球经济不确定性中呈现出越来越积极的趋势。[1]
在2018年间,面对困难的外部环境和有限的投资促进政策,及“一站式线上投资申请系统”(OSS)的过渡时期,印度尼西亚对外资的吸引力有所下降。但是,官方认为,随着OSS系统的不断完善以及前期投资促进政策效果的持续释放,未来印度尼西亚投资落实会恢复增长态势。[2]
2018年的外资投资数据显示,从投资领域看,外资投资的前五大行业依次为水电气供应(43.8亿美元)、房屋园区建筑业(43.0亿美元)、矿产业(30.4亿美元)、交通仓储电信业(30.3亿美元)和金属制品业(22.2亿美元);从投资区域看,国外投资前五大区域依次为:西爪哇省(55.7亿美元)、雅加达特区(48.6亿美元)、万丹省(28.3亿美元)、中爪哇省(23.7亿美元)和东爪哇省(13.3亿美元);从投资来源地看,中国内地对印尼投资额为23.8亿美元,占比8.2%,为印度尼西亚的第三大外资来源国。[3]
作为热点投资国家,印度尼西亚的发展环境、发展需求与发展热度指数均处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前列。[4]基于此,本文对印度利西亚的投资环境进行了简要梳理,以供参考。[5]
一、投资环境概况
1. 印度尼西亚简介[6]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位于亚洲东南部,国土面积1913578.68平方公里,拥有大小岛屿15708个,是全球最大的群岛国家。印尼现有人口2.62亿,世界第四人口大国。有数百个民族,民族语言多达200多种,官方语言为印尼语。约87%的人口信奉伊斯兰教,是世界上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国家。印尼地跨南北两个半球,横卧太平洋、印度洋与亚洲、大洋洲,扼守马六甲海峡、巽他海峡、龙目海峡等重要的国际贸易航道。作为东盟最大经济体和20国集团重要成员,印尼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2. 印度尼西亚投资环境概况
从投资环境来看,印尼具有以下优势:
(1)政局总体稳定,政府重视扩大投资并陆续放宽外商投资的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流程,吸引外资涌入;
(2)自然资源如棕榈油、橡胶等农林产品,石油、天然气、锡、铝、镍、铁、铜、金、银、煤等矿产资源储量均十分丰富;
(3)地理位置重要,位于亚洲和大洋洲、太平洋和印度洋的交通枢纽,控制着关键的国际海洋交通线;
(4)人口众多,有丰富、廉价的劳动力;
(5)市场化程度较高,金融市场较为开放;且
(6)目前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国内消费成为印尼经济发展稳定动力,各项宏观经济指标基本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经济结构比较合理。印尼持续向好的经济发展前景和特有的比较优势将继续吸引外资涌入,经济增长前景看好,市场潜力大。[7]
印尼投资环境也存在诸多硬伤。如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物流成本高企、通讯条件普遍较差、电力供应难以满足基本需求、基础工业落后、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不完备、政府低效和腐败现象仍比较严重、部分领域如矿业等行政管理混乱、税费复杂繁多等等,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印尼对外资的吸引力。
但是,从目前来看,尽管印尼在为投资者保护营商环境和维持经济增长方面面临巨大的挑战,解决上述障碍的措施一直在缓慢而稳定地行进中。而根据IMD世界竞争力年鉴(WCY)的评估,印尼的竞争力排名在2019年已从第43位上升到第32位,成为亚太地区增长最快的国家。世界三大评级机构之一的标普亦于2019年5月31日将印尼的评级上调一级至“BBB”,体现印尼的发展前景稳定。[8]
3. 中国对印度尼西亚投资情况及印尼对中国企业投资合作的保护政策
>> 投资现状
中国和印尼两国自1990年恢复外交关系以来,双边经贸合作全面发展,近年来更是在贸易、投资和工程承包等领域合作发展迅猛。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首倡之地,自2013年10月习近平主席在印尼首次提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来,中印尼双边关系提升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投资已成为双边经贸合作的最大亮点。
近年来,印尼一直是中国企业海外工程承包前10大市场之一。同时,据印尼方统计,中国内地已连续两年成为印尼第三大外资来源国,2017年中国内地对印尼直接投资达34亿美元,农业、矿冶、电力、地产、家电与电子和数字经济等已成为中国企业投资印尼的重点领域。
>> 保护政策
中国与印度尼西亚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在恢复外交后,双方于1994年11月18日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于2011年4月29日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关于扩大和深化双边经济贸易合作的协定》。
中国与印度尼西亚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2015年3月26日,中国与印尼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4. 印度尼西亚金融及外汇管制体系
印尼货币为印尼盾。印尼实行相对自由的外汇管理制度。印尼盾可自由兑换,资本可自由转移。印尼货币实行自由浮动汇率政策,印尼银行采取一揽子货币汇率定价法,根据印尼主要贸易伙伴的货币汇率的特别提款权的汇率变化来确定印尼盾的对外比价,每日公布其汇率。
2015年受世界经济不景气的影响,全年最高峰时印尼盾贬值25%,美元对印尼盾一度接近1:14000的关口。2016年至 2017年间,印尼盾币总体稳定。但2018年以来,盾币兑美元汇率持续走软,一度达到1:15202的高位,随后有所回落。至2019年8月19日,美元兑印尼盾的汇率为1:14028[9]。
5. 土地问题
农业、矿冶、电力、地产等作为中资企业在印尼的热门投资行业,都离不开对印尼土地的征用。但是,印尼的土地,尤其是世袭土地的征用十分复杂,并已经成为外商在印尼投资的主要障碍之一。根据印尼国会于2011年12月批准的第2/2012号法律的土地征用法案(涉及铁路、港口、机场、道路、水坝和隧道等项目),政府会通过给被征地人更合理的补偿来征收土地,从而将土地用于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该法案本身仅适用于政府项目,但根据公私合作伙伴计划,私营部门的投资者可通过与国有企业合作的方式参与。总统条例的执行仅适用于合法登记且具有法律承认的凭证的土地。[10]
就土地流转而言,由于印尼实行土地私有制度,外国人或外国公司在印尼都不能拥有土地。但是,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可以拥有以下3种受限制的权利:建筑权,允许在土地上建筑并拥有该建筑物30年,并可再延期20年;使用权,允许为特定目的使用土地25年,可以再延期20年;开发权,允许为多种目的开发土地,如农业、渔业和畜牧业等,使用期35年,可再延长25年。
6. 环境保护
印尼政府主管环境保护的部门是环境国务部。印尼的基础环保法律法规是1997年的《环境保护法》,对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作出原则规定,主要规定了环境保护目标、公民权利与义务、环境保护机构、环境功能维持、环境管理、环境纠纷、调查及惩罚违反该法的行为。
就项目投资与工程承包而言,《环境保护法》要求对投资或承包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估(AMDAL),规定企业必须获得由环境部颁发的环境许可证,并详细规定了对于造成环境破坏的行为的处罚,包括监禁和罚款。
7. 劳动就业
印尼国会于2003年2月25日通过第13/2003号《劳工法》,对劳工提供相当完善的保护,但因部分规定过于偏袒劳工方,大幅提高了劳工成本,并进一步影响印尼产品之竞争力。
而在外籍员工聘用方面,鉴于印尼劳工总政策旨在保护印尼本国的劳动力,解决本国就业问题,根据这一总政策,印尼目前只允许引进外籍专业人员,普通劳务人员不许引进。对于印尼经济建设和国家发展需要的外籍专业人员,在保证优先录用本国专业人员的前提下,允许外籍专业人员依合法途径进入印尼,并获工作许可。2018年3月颁布的有关外籍职工的第20号总统条例规定,印尼国内企业聘用外籍职工须在规定的工作任期内担任固定的职位,也须考虑聘用更多的印尼本国职工。各行业每次向外籍职工提供职位时,必须考虑优先聘用本国职工。如果印尼职工未能胜任的工作,才可交由外国职工担任。[11]
8. 税务体系
印尼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课税制度,税收立法权和征收权主要集中在中央。其中,与外国投资者相关的主要税种税率为:
(1)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2)矿业公司税率:除25%企业所得税外,还需要向中央政府缴纳净利润的4%,向地方政府缴纳净利润的6%;
(3)增值税:标准税率为10%,根据不同货物可调整范围为5%-15%;
(4)印花税:对一些合同及其他文件的签署征收3000或6000印尼盾的象征性税收;
(5)个人所得税为5%-30%,另个人取得的股息分红税率为10%。
外国投资税收优惠
1999年1月,印尼政府第七号总统令公布了恢复鼓励投资的“免税期”政策。对纺织、化工、钢铁、机床、汽车零件等22个行业的新设企业给予3到5年的所得税免征。如投资项目雇用工人超过2000人,或有合作社20%以上的股份,或投资额不少于两亿美元,则增加1年优惠。对于已超过30%的规模进行扩大再生产的项目,减免其资本货物以及两年生产所需材料的进口关税。对于某些行业或一些被视为国家优先出口项目和有利于边远地区开发的项目,政府将提供一些税收优惠。上述行业及项目将由总统令具体决定。对出口加工企业减免其进口原料的关税和增值税及奢侈品销售税。对位于保税区的工业企业,政府还有其他的鼓励措施2009年印尼政府通过的经济特区新法律进一步规定了特别经济区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印尼《有关所规定的企业或所规定的地区之投资方面所得税优惠的第1号政府条例》,印尼政府对有限公司和合作社形式的新投资或扩充投资提供所得税优惠。
印尼政府2013年为企业获得税收优惠进一步简化手续,并降低获得免税期和免税津贴的标准。根据印尼政府现行规定,在基础金属、炼油、天然气、有机基础化学、可再生能源和电信设备等5个工业部门,投资额超过1万亿印尼盾(约合1亿美元)的企业,可获得5至10年的所得税免税期。同时,对在印尼偏远落后地区投资的129个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企业,最低投资额500亿印尼盾(约合500万美元)且投资期限超过6年的,可最多按总投资的30%降低应纳税所得。印尼将改变目前仅对投资额超过1万亿印尼盾(约合1亿美元)给予优惠待遇的政策,视不同情况对有关企业给予同等优惠待遇,以吸引更大规模的投资,促进印尼经济发展。同时,将增加可获得税收优惠的产业部门,让更多领域的企业投资获得税收优惠,并对企业申请较少的产业部门减少或取消优惠政策。
9. 商标和专利
按照印尼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要由发明人或者申请人提出,申请专利需以印尼文书面向印尼知识产权理事会提出。专利代理人必须是知识产权理事会注册的知识产权法律顾问。专利自申请日期起计受保护20年,并须每年支付续期费。[12]
商标注册的申请与专利申请类似,可以个人提出,也可集体提出,还可由单位提出。商标在初次申请日期起计有效10年。不过,如在各10年期届满后支付必须的续期费,且商标获正确使用,则保护可一直延续。[13]
10. 争议解决方式
中资企业在印尼处理与经济纠纷有关的案件既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法庭起诉。印尼商业仲裁中心主要在处理劳资纠纷、债务重组及商业合同纠纷等方面提供仲裁服务,企业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国际仲裁组织进行仲裁。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法律环境差异很大,中国企业处理合同、开展谈判等相关法律问题时,应选择业务熟练、信用良好的当地律师作为法律顾问。
二、外商投资相关规定
1. 外国投资者的市场准入
印尼主管投资的政府部门分别是:投资协调委员会[14](BKPM)、财政部[15]、能矿部[16]。其中:投资协调委员会负责促进外商投资,管理工业及服务部门的投资活动,但不包括金融服务部门;财政部负责管理包括银行和保险部门在内的金融服务投资活动;能矿部负责批准能源项目,而与矿业有关的项目则由能矿部的下属机构负责。
通用投资准入
根据2007年第25号《投资法》(以下简称“《投资法》”)的规定,国内外投资者可自由投资任何营业部门,除非已为法令所限制或禁止。其中,《投资法》规定限制与禁止投资的部门包括生产武器、火药、爆炸工具与战争设备的部门。另外,根据该法规定,基于健康、道德、文化、环境、国家安全和其他国家利益的标准,政府可依据总统令对国内与国外投资者规定禁止行业。相关禁止行业或有条件开放行业的标准及必要条件,均由总统令确定。
2007年7月4日,印尼颁布《投资法》的衍生规定,即《2007年关于有条件的封闭式和开放式投资行业的标准与条件的第76号总统决定》和《2007年关于有条件的封闭式和开放式行业名单的第77号总统决定》。根据这两个决定,25个行业被宣布为禁止投资行业,仅能由政府从事经营,其中包括:毒品种植交易业、受保护鱼类捕捞业、以珊瑚或珊瑚礁制造建筑材料,含酒精饮料工业、水银氯碱业、污染环境的化学工业、生化武器工业,机动车型号和定期检验、海运通讯或支持设施、舰载交通通讯系统、空中导航服务、无线电与卫星轨道电波指挥系统、地磅站、公立博物馆、历史文化遗产和古迹、纪念碑以及赌博业等。
外国投资者市场准入[17]
就外国投资者的市场准入,2016年总统法规第44号《禁止类、限制类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产业目录》”)中将投资产业划分为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产业、向外国投资者附条件开放的产业以及鼓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产业。其中,向外国投资者附条件开放的产业包括:
(1)主要保留或给予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和合作社或与之合作(指一家中小企业与一家较大企业之间以“壮大企业和互惠互利”为目标而形成的一种非股权安排合作)的外国投资者的产业;以及
(2)在外资股权比例、投资地点、外资准入审批或许可、要求100%国内资本以及为ASEAN成员国设置的特殊外资股权比例要求等方面存在相关限制性措施的产业。
《产业目录》中将20个产业列为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产业,包括:大麻种植业、受保护的鱼类捕捞业、沉船文物宝藏打捞业、利用自然珊瑚或珊瑚礁制造或提取建筑材料/石灰/钙质或用于水族馆(箱)或纪念品/珠宝、水银氯碱制造业、农药活性物质业、化学工业和涉及臭氧消耗物质的产业、生化武器业、酒精烈酒业、含酒精饮料工业:葡萄酒、麦芽饮料业、地磅站的组织和运营、客运终点站的组织和运营、电信/航标导航和船舶交通信息系统、空中导航服务、机动车型号测试管理、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监测站的管理和运营、公立博物馆、历史文化遗产和古迹、纪念碑以及赌博/赌场业。
同时,根据《产业目录》的规定,主要保留或给予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和合作社或与之合作的外国投资者的产业主要有:25公顷以上的主要粮食作物的种植业、25公顷以下的种子作物种植业、25公顷以下的育种业以及具有特定规模的产业(覆盖123个产业)。
相比2014年总统法规第39号《禁止类、限制类投资产业目录》中的规定,《产业目录》印尼政府放宽了外资进入部分能源和矿产资源类、制造业类、工业类、贸易业类、运输业类、电信业类、医疗保健业类及旅游与创意经济类产业的股权比例限制,例如地热发电场(发电量不大于10兆瓦)、高级和中级电压的安装、检测和测试电力供给的安装、砂糖、橡胶粉、高速公路、非危险废弃物管理、工程服务(工程价值超过印尼盾500亿)、百货公司(面积达400-2000平方米)、零售业(通过邮寄和网络)、仓储业、电影制片厂、电影制作、电影院、电影发行、海上救助服务或海底工程、机场相关服务、运输管理服务、航空货运卸货服务、河流及湖泊港口管理、陆运乘客、电信服务、电信网络供应商、医疗产业相关原料、医院管理服务、医疗后送和门诊服务、医疗器械租赁、临床实验室、健康检查诊所、卫生保健器材供给等产业。但同时,对于其中部分放宽外资准入的产业也相应设置了外资准入行业审批或许可要求,或要求与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和合作社合作,例如:外资进入砂糖产业可持有股权增至100%,但须与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合作;外资进入橡胶粉产业可持有股权增至100%,但需向工业局取得相应的执照;外资进入零售业(通过邮寄和网络)可持有股权增至100%,但须与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合作;外资进入海上救助服务或海底工程产业可持有股权增至100%,但需向交通局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外资进入卫生保健器材供给产业可持有股权增至49%,但需向医疗局取得相应执照等。[18]
2. 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方式
依照《投资法》的规定,外国直接投资可以设立独资企业(PMA公司),但须参照《产业目录》规定,属于没有被目录禁止或限制外资持股比例的行业。外国投资者也可在规定范围内与印尼的个人、公司成立合资企业,或设立代表处;还可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但须受到投资法律关于对外资开放行业相关规定的限制。
3. 外国投资者在印度尼西亚设立企业
在印尼,投资设立企业的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Perusahaan Terbatas,简称PT,含有外国股东的PT公司被称为PMA公司)和代表处两种。但根据印尼《投资法》的规定,当地代表处不得从事任何商业活动或产生收益(除非是专门提供建筑服务的代表处),且代表处的活动也仅限于宣传或推广工作、市场研究及评估营商机遇。[19]
PMA公司及代表处的设立均需得到印尼投资协调委员会的批准。外国投资可以在印尼雅加达由投资协调委员会批准,也可以由其在印尼各地和驻国外的代表机构批准。但是,外资欲在保税区内投资项目,必须经过各保税区管理机构向投资协调委员会递交投资申请,进而获得投资协调委员会的批准。
若投资申请得到批准,投资协调委员会主席、印尼政府海外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或地区投资协调委员会主席将颁布投资批准证书。从收到申请到颁布投资批准证书全过程,最多只需10个工作日。在取得投资批准证书后,外国投资公司即可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条款,以章程公证的形式,到税务等政府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成立。
三、中资企业在印度尼西亚
开展投资合作的注意事项
1. 投资方面
中国企业到印度尼西亚开展投资合作需注意:
>> 适应法律环境的复杂性
印尼的法律体系整体比较完整,但也有很多法律规定模糊,可操作性差,且不同的法律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中国企业到印尼开展投资合作需密切关注当地法律变动的情况,要坚持守法经营,依法保护权利,履行义务。由于法律环境复杂,处理关键法律问题,还要聘请专业律师。
>> 做好企业注册的充分准备
在印尼投资设立公司注册手续繁多,审批时间较长;虽然印尼政府修订了《投资法》、《公司法》,并完善了相关的配套措施,推行“一站式”审批服务,以促进和吸引外国投资,但执行效果不理想;企业注册可以聘请专业律师、公证员、投资顾问等专门人员代为办理,但要注意甄选和审核,防止法律文件及手续出现瑕疵。
>> 适当调整优惠政策期望值
印尼《投资法》明确规定平等对待内外资,为了吸引外国投资,印尼政府出台了一些投资鼓励政策,但力度并不大。中国企业要调整对优惠政策期望值,不要误以为印尼也会给予外资很多超国民待遇。
>> 充分核算税赋成本
印尼的税收体制比较复杂,企业的税赋成本比较高。印尼国会通过新的《所得税法》调低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率。印尼税法对于中小微型企业有税收优惠,还有其他产业税收优惠措施等。中国投资者要认真研究相关法律规定,用足用好优惠政策,降低税赋成本。
>> 有效控制工资成本
印尼的工资成本整体来说相对较低,但《劳工法》对于劳工保护规定比较苛刻,对资方不利。如果职工离职,企业要支付离职费或者补偿金,即使工人罢工,只要程序合法,也要支付薪水。中国企业到印尼投资要了解当地劳工法关于工资和保护劳工权益的具体规定,精细核算工资成本。
2. 劳务合作方面
>> 获取工作许可难度大
印尼经济处于稳步复苏期,拥有可持续发展的巨大潜力,对于劳动力特别是高素质劳动力的需求不断增加。但由于印尼对本国劳工保护极为严格,对外国劳工的使用要求非常苛刻,工作签证签发要求很高,除高级管理岗位和高级技术人员之外,本国劳工可以胜任的工作,均不允许使用外国劳工。
>> 非法居留工作问题
因印尼工作签证审批难度大,外国人使用商务签证或者旅游签证在印尼务工现象普遍存在,印尼有关部门经常采取措施进行打击,非法滞留开展商务的外国人被拘捕或处以刑罚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 企业用工成本问题
自2012年11月起印尼要求所有企业必须遵守2003年颁布的《劳工法》,规定除保洁、保安、司机、矿场服务等少数工种外,不允许企业进行劳务外包,并将大幅上调最低工资标准。鉴于目前中国企业在印尼开展业务以承包工程为主,对当地劳动力需求较大,该法令将增加企业用工成本,从而影响企业整体效益。
3. 防范投资合作风险
在印尼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事前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投资或承包工程国家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和规避,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相关企业应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
建议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
如果在没有有效风险规避情况下发生了风险损失,也要根据损失情况尽快通过自身或相关手段追偿损失。通过信用保险机构承保的业务,则由信用保险机构定损核赔、补偿风险损失,相关机构协助信用保险机构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