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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对华非结构性胶合板发起双反调查

发布时间:2026-05-06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近日根据《特别进口措施法》(Special Import Measures Act),就原产于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出口的装饰性及其他非结构性胶合板涉嫌造成损害的倾销和补贴行为,正式启动调查。

1、以下机构提出申诉

  • Columbia Forest Products(CFP)安大略省 Hearst
  • Canadian Hardwood Plywood and Veneer Association(CHPVA,加拿大硬木胶合板与单板协会)魁北克省 St-Sauveur

2、涉案商品通常使用以下关税分类号进口

  • 4412.10.00.00
  • 4412.31.00.00
  • 4412.33.00.10
  • 4412.33.00.20
  • 4412.33.00.30
  • 4412.33.00.90
  • 4412.34.00.00
  • 4412.39.00.10
  • 4412.39.00.21
  • 4412.39.00.22
  • 4412.39.00.23
  • 4412.39.00.90
  • 4412.91.00.00
  • 4412.92.00.00
  • 4412.99.00.00

这些关税分类号中可能包含非涉案商品,同时,涉案商品也可能归入其他额外的关税分类号。

产品定义见附录1。

3、调查内容与后续程序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将调查这些进口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或补贴行为;并将在90天内作出初步裁定,届时可能会适用临时关税。

 

附录1:产品定义

(一)涉案商品定义

装饰性及其他非结构性胶合板,无论其表面是否经过涂层处理或覆盖,以及用于生产装饰性及其他非结构性胶合板的单板芯基材平台(veneer core platforms),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装饰性及其他非结构性胶合板,是指一种平板状、多层胶合板或其他贴面板,由两层或两层以上木质单板(veneer)和芯层(core)构成,其面板和/或背板单板为木材制成。这些单板连同芯层通过胶粘或其他方式粘合在一起。

装饰性及其他非结构性胶合板,包括符合**《美国国家硬木和装饰胶合板标准》ANSI/HPVA HP-1-2024**(包括该标准的任何修订版)的产品。

(二)排除在外的产品

以下产品不在本案涉案范围之内:

1、结构性胶合板,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按照 CSA O121(道格拉斯冷杉胶合板)、CSA O151(加拿大软木胶合板)、CSA O153(杨木胶合板),或美国产品标准 PS 1-09、PS 2-09 或 PS 2-10 结构胶合板标准制造(包括上述标准的任何修订版,或任何实质上等同、用于结构胶合板的国内或国际标准);
  • 其面板和背板单板均为针叶木材;并且
  • 用于结构性用途。

2、用于地板的成品胶合板产品。

3、形状或设计并非平板的胶合板。

4、酚醛覆膜模板板(Phenolic Film Faced Plyform, PFF),亦称酚醛表面膜胶合板(Phenolic Surface Film Plywood, PSF),其定义为:
具有**“Exterior(户外级)”或 “Exposure 1(耐暴露1级)”胶合等级(该等级定义见美国工程木材协会 The Engineered Wood Association),并且其正面和背面单板上永久粘附有不透明酚醛膜层,该膜层重量等于或大于 90g/m3**,同时其边缘涂覆有不透明、防潮涂层的板材。

5、层积单板材(LVL)门窗部件,其须满足以下条件:

  • 最大宽度为44毫米,厚度为30毫米至72毫米,且长度小于2413毫米;
  • 使用耐沸水型外用胶粘剂;
  • 弹性模量达到 1,500,000 磅/平方英寸或以上;
  • 采用指接或搭接的芯层单板,并且所有层的纹理方向均为平行排列,或者最多仅有3层分散分布的单板其纹理方向与其他层垂直;
  • 顶层经过机械加工,带有弧形边缘,并且贯穿全长具有一个或多个型槽(profile channels)。

调查时间表:装饰性及其他非结构性胶合板 2(DONP2 2026 IN)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调查时间表

如作出初步裁定:

来源:贸易救济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