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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发布危险物质进口和制造新规
发布时间:2026-03-05
近日,新西兰环境保护局(EPA)正式发布了《2015年有害物质(进口商和制造商)通知(合并版)》。该规定于2026年1月1日生效,取代了2015年11月19日实施的旧通知。新规定旨在通过获取全面信息来提高危险物质管理的效率,从而更准确地识别风险并采取适当措施。
根据新规定,所有危险物质的进口商和制造商必须在首次进口或制造后30天内通过新建立的危险物质报告和通知(HSRN)门户向EPA提交企业信息。这一义务适用于所有相关企业,即使是那些以前提交过信息的企业也需要重新报告。企业信息的任何变化(包括新进口或制造的危险物质)也必须在30天内进行更新。
2025年的报告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31日。EPA建议相关企业在2026年2月之后提交报告,届时将提供在线研讨会和操作指南,以协助完成这一过程。
一、新规定的范围
二、需要年度报告的物质包括
三、以下物质免于提供此信息
四、企业的核心义务
五、报告中要求的信息
六、豁免适用于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