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摩擦

当前位置:首页>贸易摩擦

欧盟修订关键原材料法案“去中化”,设定再生料最低限

发布时间:2025-12-17


近日,欧盟在关键原材料法(CRMA)框架内提出重要修订,并同步发布了“RESourceEU”行动计划,目标是通过财政、市场与监管手段快速降低对单一第三国(主要指中国)在关键原材料上的依赖,同时把循环利用(尤其是稀土永磁体和电池相关材料)的回收率与透明度提升为刚性要求。本文解读修订案中关于“去单一国家依赖”与“回收含量及消费前废料(pre-consumer waste)纳入”的核心内容,并评估对产业与企业的实操影响与应对要点。

一、核心要点梳理

(一) 欧盟将由“被动督促”转为“有权强制”——对大型企业的多元化义务显著加强

修订将大型、关键行业公司(包括电池、e-mobility、电机、航空航天等)识别权从成员国转移至欧盟委员会,并要求委员会通知被识别企业及其义务。

被识别企业须开展并定期更新供应链风险评估:要把“原料的开采—加工—回收”环节逐一映射,识别对单一第三国的依赖并评估中断风险;一旦发现“重大脆弱性”,企业必须采取缓解措施(含多元化、替代或增加再生材料),并向董事会报告。

欧盟委员会被授权通过“委托法案(delegated acts)”具体规定最大允许的对单一第三国依赖比例及相应缓解措施。

(二)回收含量与“消费前废料”被纳入强制框架(以稀土永磁体为首)

为提升欧盟内部的循环供应能力,修订案将要求对含永久磁体的产品(例如电动汽车电机、工业机器人、家电等)贴上显著标签,并在公开渠道披露磁体中关键元素(如 Nd、Dy、Pr、Tb、Sm、B、Ni、Co)来自预消费废料(pre-consumer)与消费后废料(post-consumer)的比例。

欧盟委员会将在2027年起推进配套实施细则,并在不晚于2031年前设定这些元素的最低再生含量要求(minimum recycled shares)。这意味着,厂商在产品中必须达到并申报一定比例的回收原料

(三)行政与市场并举:资金扶持 + 市场聚合 + 贸易与监管工具齐备

RESourceEU行动计划配套的财政工具(包括 InvestEU、Innovation Fund、Battery Booster 及 EIB 的贷款支持等)旨在为欧盟与可信合作国的开采、加工与回收项目提供资金与去风险工具;同时建立“原材料配对/联合采购平台”,并在必要时运用 IMERA(内部市场应急工具)保护单一市场与实施资源优先分配。财政与市场措施与监管要求一起,形成“诱导 + 约束”的政策组合。

二、对企业(尤其是中国供应链相关公司)的主要影响

(一)供应链合规成本与透明度要求猛增

影响:被欧盟识别为“大型企业”的中外企业需建设端到端的供应链映射能力、ESG/溯源数据平台,并能在短期内响应欧委会的信息请求(文件中提到 30 天内响应机制)。这将带来数据收集、第三方审计与合规团队的人力与费用投入。

(二)“去单一国家依赖”可能演化为硬性限额

影响:若欧委会在后续委托法案中设定某一关键原料对单一第三国的最大依赖比例(例如不得超过 X%,在法案中明确了明确关键原材料供应链中对单一第三国的依赖度上限),企业需要通过采购多国来源、在第三国/欧盟设厂或增加再生料来调整供应结构;对以中国上游为主要来源的供应商和中游冶炼企业构成直接商业压力

(三)回收体系成为“合规入口”与竞争利器

影响:稀土与电池材料的最低回收含量要求将把“回收能力”直接置于供应链核心。具备本地回收或可提供高比重再生原料的企业,将更容易满足欧盟买家的合规采购需求;相反,过度依赖原生材料的供应商面临被替换的风险

(四)市场机会与本地化动力并存

影响:在欧或在可信伙伴国建立上游/中游/回收能力的企业,可能获得政策支持与市场优先权(例如被纳入战略项目、获得 EIB/InvestEU 融资)。因此,对于有能力海外扩张的中国企业而言,短期合规成本换取中长期市场与政策红利成为可行路径。

来源:艾科森环境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