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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莱投资环境分析

发布时间:2022-07-01   文章来源: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文莱投资的优势

文莱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稳定的政治环境、优惠的税收政策,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良好投资环境。文莱的经济仍然依赖于石油和天然气销售的收入,对该国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约为50%。来自海外投资的大量收入是对国内油气生产收入的补充。据中国海关统计,2020年中文双边贸易额达19.1亿美元,同比增长72.5%。其中,中方出口额为4.7亿美元,同比下降28.3%;进口额为14.4亿美元,同比增长217.4%。

文莱的经济是开放的,有利于对外贸易和外国直接投资,世界银行的《经商便利度报告》指出,文莱在2019年世界190个经济体中总体排名第66位。文莱在报告的"获得信贷 "类别中排名第一,与新西兰并列,表明文莱拥有强大的信用报告机制。一方面,文莱通过修订法律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投资环境。2001年,文莱颁布《外商投资法》,鼓励外商投资,2016年修订《营业执照法案》豁免了餐厅、零售商店等部分商业活动的营业执照要求,2020年生效的《竞争法》提高市场效率并保护消费者权益。在税收方面,文莱主要税种为企业所得税,对股息不征收预提税,也无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资本利得税等诸多税种,在东盟地区属较低水平。另一方面,文莱划出8个经济特区,采取免税优惠、融资平台、研发补贴等优惠政策以吸引外商投资。此外,文莱为了吸引外资,成立了经济发展局(BEDB)和达鲁萨兰企业(DARe)。BEDB是政府的前线机构,负责促进和推动外国投资进入文莱。BEDB负责评估投资建议,与政府机构联络,并从政府的外国直接投资和下游产业委员会获得项目批准。

从对外合作角度看,截至目前,文莱缔结了8个双边投资条约(BITs)、22个带有投资条款的多边协定(TIPs)以及22个投资相关文件。其中,自1998年起,文莱先后与德国、韩国、中国等国缔结双边投资条约;1984年,文莱加入东盟,文莱同样受东盟与其他国家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减让的约束。此外,文莱是世界贸易组织(WTO)、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议》(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多个国际经济组织或协定的成员,是亚投行的创始成员,与中国在WTO、APEC、中国-东盟、东盟-中日韩、中国-东盟东部增长区(东增区)开展了广泛深入合作,为区域及全球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文莱对外商投资的限制

(一)市场准入限制

在文莱,经济发展局(BEDB)负责对外招商引资,与“利用外资及下游产业投资指导委员会”(FDIDI)及“外资行动与支持中心”(FAST)合作,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快速通道以简化获得许可证、批准和营业执照的流程(包括建筑许可证等);新设的法定机构达鲁萨兰企业(DARe),负责提供外资项目用地及落地后的管理服务工作。

在文莱,被禁止投资的行业较少,除下列禁止投资的领域以及限制外商投资的林业外,对大部分行业未禁止外商投资或限制外资持股比例:

1) 武器;

2) 毒品;

3) 与伊斯兰教义相悖的行业等。

(二)文莱的外商投资审查制度

在文莱,除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包括永久土地所有权的限制)外,文莱对大部分行业外资企业投资没有明确的本地股份占比规定,对外国自然人投资亦无特殊限制,仅要求公司董事至少1人为当地居民,或者如果有两名以上的董事,至少有两名是文莱的常住居民,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获得豁免。

(三)土地使用权方面对外国投资者的限制

根据文莱《土地法》,禁止非文莱籍人拥有永久地契的地产,但外国直接投资者可以购买分层产权房产,亦可长期租用土地及房产。

为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改善营商环境,文莱土地局和电子政府中心于2016年初联合推出了网上土地交易系统,通过该网上平台可在线办理土地所有权过户、土地租赁、延长土地租期、更改土地使用条件、缴付土地费用等业务,网站地址为:www.laris.gov.bn。

(四)外汇方面的注意事项

文莱货币为文莱元(BND),人民币与文莱元可直接兑换。文莱无外汇限制,但外汇的交易及流动受到监督。外资企业在当地开立外汇账户须提供公司注册文件及护照复印件等材料。